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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论文

中国科学院大学生物科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细则

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。为切实加强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的管理工作,保证和不断提高论文质量,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规定》,结合生物科学专业的特点,特制定本细则。

第一条 组织管理

学院成立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小组,作为毕业论文相关事宜的决策机构,负责本科毕业论文全过程的监督、评定、决策等工作。

第二条 毕业论文的教学要求

(一)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、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,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。

(二)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、理论计算能力、实验动手能力、野外调研能力、外语能力、计算机应用能力,以及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。

第三条 具体环节及安排

毕业论文环节分为选题、开题、科学研究与撰写论文、论文评阅、论文答辩五个阶段。在第三个阶段安排中期检查。

第四条 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则

(一)选题不得涉密。

(二)专业性:选题应体现生物科学专业的培养目标,达到毕业论文的教学要求。切忌立意过大,内容空泛。

(三)创新性:选题应具有探索意义,在难度适度的情况下,结合学科、技术和方法创新,尽可能反映科技创新的需要。

(四)可行性:选题要具有可行性,符合本科生知识、能力、水平和工作条件的实际,难度和份量要适当,切实满足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量的要求,保证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任务或取得阶段性成果。

(五)个性化:应秉持“因材施教”的教育方针,鼓励学生根据兴趣在导师指导下自拟题目或者参与导师的科研课题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使不同能力、不同水平的学生都得到充分的科研训练。

第五条 选题过程及细则

毕业论文选题应一人一题。由多名同学共同参加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,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,并根据实际情况在题目上加以区别。

学生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后,与导师商议进行选题工作。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,如果确有更改必要,须在预期毕业答辩至少4个月之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、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,以保证有足够时间完成所选新题涉及的工作。学生与导师商议如何更改选题,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报学院备案。

第六条 执行

选题确定后,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,在导师的指导下填报开题报告相关材料。指导教师应对选题学生制定清晰明确的进度安排和阶段目标,指导、督促学生积极完成毕业论文任务。

第七条 毕业论文环节中对学生的基本要求

(一)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环节,明确其目的、意义和要求,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。

(二)虚心接受教师和技术人员的指导。

(三)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任务,严禁弄虚作假。

(四)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单位的规章制度。毕业论文期间,每两周至少与导师讨论交流一次,每月进行一次阶段工作总结和质量检查,并如实填写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导师指导记录册》,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。

第八条 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

(一)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,根据指导教师评分、评阅专家评分、论文答辩评分,由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最终毕业论文成绩。最终成绩采用五级制,即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。 

(二)毕业论文的选题与论文写作原则上需以具有创新性的实验、理论推导或计算分析研究,或以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法研究为基础,论文写作应包括:引言(综述)、实验方法、实验结果、讨论、结论与展望等内容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其毕业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:

1. 参加毕业论文的实际时间少于学校规定时间的三分之二;

2. 未完成毕业论文规定任务;

3. 毕业论文有原则性缺陷或错误;

4. 毕业论文质量未达到基本要求;

5. 有剽窃、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;

6. 答辩成绩为不及格。

(三)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,首先需要提交给指导教师评阅。指导教师对论文的内容进行修订和提出修改建议,督促学生对论文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。在论文最终定稿后,导师需要对学生的工作态度、工作能力、论文质量等做出评价。在学生的毕业论文通过学校的论文查重之后,指导教师才能给出同意答辩的意见。

(四)指导教师同意学生答辩后,学院按照不低于50%比例抽取部分毕业论文进行盲审,由学院安排专家对抽中的论文进行评阅,评阅人填写《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书》;未被安排盲审的论文,由导师邀请2位具有高级职称的评阅人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并填写《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书》。

(五)毕业论文经评阅人(包括盲审评阅人)评阅为及格及以上后,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,学院审核后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,安排具体的答辩时间。在京外进行毕业论文的学生应回到学院参加统一安排的答辩。

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:

1. 毕业当年申请延长学习时间者;

2. 论文评阅不及格者;

3. 论文或成果经证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者;

4. 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。

(六)学院根据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涉及的研究领域,将学生分成3-4个答辩组,成立相应的答辩委员会,每个委员会由3位及以上的高级职称专家组成,分别设主席1名、秘书1名。主席负责本答辩组毕业生的论文答辩工作,秘书协助主席落实答辩工作,包括答辩会安排、答辩记录和答辩学生总评成绩的计算、核定等工作。答辩学生须至少于答辩前一周将《指导教师评分表》、《论文评阅书》、《答辩评分表》、《答辩情况决议书》等材料提交答辩委员会秘书。答辩记录和评价意见等答辩材料须归档保存。

(七)答辩应包括两个环节:学生进行论文陈述、学生回答答辩委员会专家提问。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在这两个环节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。结合论文指导教师评分、评阅专家评分,综合评定最终毕业论文成绩,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审议。

(八)论文答辩环节后,各答辩委员会将《答辩评分表》、《答辩情况决议书》等材料报学院存档。学院将学生毕业论文、《开题报告》、《指导教师评分表》、《论文评阅书》、《答辩评分表》、《答辩情况决议书》等归类整理存档。

第九条 结题相关事项

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,所有的毕业论文资料(包括图纸、试验记录、原始数据、上机程序、实物照片、图片、音像制品、设计手稿、打印本、样品实物等)学生不得自行带走,需交由指导教师课题组和学院负责妥善保存。

第十条 毕业论文相关的其它方面要求,按照《中国科学院大学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文件执行。